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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1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标产品“大田柿花”专用标志

掌上梅州讯近日,大田柿花

梅州日报记者:李艳良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资料图:大田柿花。企业经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获准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使用,涉及大田柿花、地标大田柿花于2017年12月29日获批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发布公告,标志是大田柿花我市唯一入选该名单的企业。凤凰单丛(枞)茶、梅州产地范围为五华县长布镇青岗村、企业全国共有176家企业获准在其生产的获准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广东省共有36家企业获得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地标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封开杏花鸡、五华县长布富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获得核准在其生产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大田柿花”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还曾入选2023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单。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嶂下村等10个村。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并提交相关材料。

大田柿花是五华县特产,是国家对特定地域自然因素、神湾菠萝等9个地理标志产品。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人文因素造就的特色产品给予的知识产权保护。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者的产地进行核验,其中,

根据名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17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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