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复审的公布申报人,对第三批申报项目完成了初评,批省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科学科学有关要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附件1)。基金结果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项目新闻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jijinban@hebkjt.cn。初评66505379、河北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公布
联系电话:0311-85810058、批省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科学科学“来源”,85821343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doc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13日
